潘天坤 25-07-16
自然对流条件在烟标里提到两种情况,一是“当建筑高度大于6米时,具有对流条件时,长边最大允许长度不应大于75米”,二是“当公共建筑空间净高大于或等于6米,且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,其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7.5米”,其余情况就是:自然排烟窗(口)宜分散均匀布置,且每组的长度不宜大于3.0m;厂房、仓库的自然排烟窗(口) 设置在外墙时,自然排烟窗(口)应沿建筑物的两条对边均匀设置;
根据烟标条文说明及图示15K606要求,要满足几个条件才属于具有自然对流条件:
室内场所采用自然对流排烟的方式;
排烟窗应设在每个防烟分区两个短边外墙面的同一高度位置上,且应均匀布置(两个排烟窗应设在防烟分区短边外墙面的同一高度位置上);
自然排烟窗的下缘应设置在室内三分之二高度以上,且应在储烟仓内(窗的底边应在室内2/3高度以上且应在储烟仓以内);
房间补风口应设置在室内二分之一高度以下,且不高于10米;
排烟窗与补风口的面积应满足本标准第4.6.15条的计算要求